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的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期限 |
彭华新 |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 2022年4月至2027年3月 |
公示期自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8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科反映。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87951400,邮箱:niml@zj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6日
发布者:倪孟良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944
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的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期限 |
彭华新 |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 2022年4月至2027年3月 |
公示期自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8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科反映。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87951400,邮箱:niml@zj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