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接收2023年本校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林卓清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2-09-17浏览次数:2996

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2023年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长:朱铁军 王晓燕

副组长:程逵、王育萍

 员:王小祥、金传洪、姜银珠、何海平、李翔、程继鹏、魏晓

学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长:程逵

副组长:王育萍

  员:王小祥、金传洪、姜银珠、何海平、李翔、程继鹏、魏晓、王艳华、林卓清、李由、包晨琛

申诉联系方式:0571-88982978E-mail: wangyp@zju.edu.cn

招生咨询联系:0571-87952876,E-mail:jyjxb@zju.edu.cn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 获得所在院系/部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鼓励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原则上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60分(有效期20189月及以后),或托福机考≥80分或雅思≥5.5(有效期按证书有效期执行,其中托福“home-edition”和雅思“indicator”的成绩不予认可)。

4. 欢迎高分子、物理、能源、信电、计算机、光电、电气、控制、机械、化工等学院优秀学生积极申请多学科交叉直博名额来材料学院深造。有意愿的跨院系申请者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跨院系推免复试申请表》,详见2023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时间安排

1. 919日下午14点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外学院学生将纸质版《浙江大学跨院系推免复试申请表》(附件1),交至材料学院教学科(紫金港西区和同苑10220室),逾期不补。申请直博的所有同学(含本学院和外学院),需提供英语成绩证明和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推荐信可在复试后交至和同苑10220室。

2. 92017点前,学院公布复试名单及安排。

3. 922日下午(待定),本校推免生招生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923-27日前,拟录取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缴费、志愿填报等步骤。

5. 928日,被本学院接收的本校推免生完成网上接收确认工作:

1)自928日零时起,拟录取学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最晚于928日上午11:30前完成志愿填报。

2)对于已在系统中填报志愿的拟录取学生,我院将在系统中发送是否同意复试、复试安排、待录取的通知。申请人需在92816点前在系统内完成所有确认步骤。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咨询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71-87952876,邮箱:zqlin@zj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917

 

浙江大学跨院推免复试申请表.xls

专家推荐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