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的警示提醒

发布者:倪孟良审核:niml终审:余学功发布时间:2026-05-12浏览次数:50

近期,高校科研诚信相关舆情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同类事件形成舆情叠加效应,严重影响了高校的社会声誉,对教育公信力造成了严重冲击。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深入开展学术不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营造健康学术生态,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材料学院现向各位老师发布“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的警示提醒”。请各课题组、各位老师加强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的学习,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增强意识、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科研失信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请在先前已开展的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对师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深入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学术不端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伪造篡改数据图片、抄袭剽窃、代写代投、买卖论文、违规署名、AI不当使用等问题。如自查发现相关情况,请于2026518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返回niml@zju.edu.cn。

注: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包括:

(一)抄袭盗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

(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

(三)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 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五)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

(六)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奖励、专利等署名规范的行为,

(七)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

(八)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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