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浙江大学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是在院党政和工会领导下,全院青年教师自愿参加的群众性非营利组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和工作。
第二条 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宗旨
(一)本会服务于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建设与发展大局,旨在构筑青年教师之间学术交流平台,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促进专业交叉;活跃青年教师文化生活,促进青年教师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青年教师整体综合素质,为材料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在青年教师中开展教学经验的交流和研讨,努力树立青年教师在广大学生中的良好形象;
   (三)担当党政部门与青年教师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及时反映青年教师的意见、愿望和建议;促进本院青年教师与中老年教师和校外各界的沟通;
   (四)加强青年教师和企业间的合作交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推动青年教师科研成果的转化。
第三条 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成为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会员的条件
(一)凡承认本章程、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并自愿提出申请的材料学院青年教师,经批准均可成为会员;
(二)凡承认本章程、支持关心本会工作、并为本会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士,经理事会讨论可聘为本会名誉会员或顾问;
(三)凡会员年龄超过40周岁,自动离会。
第五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信誉,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
(二)监督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参加有关本会的工作计划、活动主题等问题的讨论;
(三)会员征得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同意,可以本会的名义组织与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章程相符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
第六条 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第七条 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理事由会员民主协商产生,采用自我推荐或提名等方式,原则上按各研究所和行政机关年青教师会员比例分配并兼顾代表性,一般810人。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理事应具有工作热情,并乐意为广大青年教师服务。每届理事任期一般为两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八条 理事会职能
(一)讨论修改并通过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章程;
(二)讨论和决定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
(三)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各1名。会长及副会长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并主持日常工作。
第四章经费
第九条 经费来源
(一)材料学院资助;
(二)会员、教师及个人、单位或企业赞助;
第十条 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的一切财务活动应制度化。活动经费接受材料学院、捐助方和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成员的监督,定期公开经费开支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 理事会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工作条例和细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理事会。修改后的章程须经理事会会议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有效票赞成的方为有效。
本条例201151讨论通过后实行。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E-mail联系电话
朱铁军理事zhutj@zju.edu.cn0571-87952181
程 逵理事chengkui@zju.edu.cn0571-87953945
吴勇军理事yongjunwu@zju.edu.cn0571-87951410
程继鹏理事chengjp@zju.edu.cn0571-87951411
李  翔理事xiang.li@zju.edu.cn
金一政理事yizhengjin@zju.edu.cn0571-87952118
李东升理事mselds@zju.edu.cn0571-87952752
刘永锋理事mselyf@zju.edu.cn0571-87952615
金传洪理事chhjin@gmail.com 0571-87953700
王育萍秘书长wangyp@zju.edu.cn0571-87952293
    
第二届理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E-mail联系电话
谷长栋理事cdgu@zju.edu.cn0571-87952573
丁新更理事msedxg@zju.edu.cn0571-87951408
刘小强理事xqliu@zju.edu.cn0571-87951410
程继鹏理事chengjp@zju.edu.cn0571-87951411
李  翔理事xiang.li@zju.edu.cn
潘新花理事panxinhua@zju.edu.cn0571-87952187
张辉理事msezhanghui@zju.edu.cn0571-87951409
刘永锋理事mselyf@zju.edu.cn0571-87952615
王勇理事yongwang@zju.edu.cn0571-87952228
杨倩秘书长yangqian@zju.edu.cn0571-87952876
 

现任会长:刘永锋;副会长: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