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SH 作者:SH终审:时间:2003-06-24浏览: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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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关于200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该基金会分配给我校2003年度优秀教师奖5个名额(其中可推荐1名优秀教师特等奖候选人),奖励金额为优秀教师奖每名10000元;优秀教师特等奖每名20000元。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高等院校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热爱祖国,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3、学风严谨,勇于创新,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努力从事教学建设和科技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

  二、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推荐、理事会评选审定,可获优秀教师特等奖。

  三、优秀教师奖奖励对象,以从事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和中青年教师为重点,即从事基础课(含公共课)教学的教师和中青年教师获奖人数均应占分配名额的70%左右。

  四、由于名额有限,凡1999年以来没有获得此项奖励的学院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这些学院为:法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学院、生工食品学院、环资学院、生仪学院。
  未列入上述范围的学院,如有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合适人选,也可以推荐。

  请于2003年7月4日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一式二份,主要业绩一览表一份(附软盘)及申报特等奖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套报人事部师资办。

                                  浙江大学人事部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