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二级医疗照顾人员启用专用医疗证卡的通知》安排,请各研究所按照附件中教授名单于4月9日之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人事科:
1、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照片后面请署材化学院与姓名。
2、工本费3元
3、原证历本封面及医保卡
附件:材化学院二级医疗照顾人员名单(请另存后打开)
材化学院人事科
2008-4-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aih 作者:caih终审:时间:2008-04-02浏览:5136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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