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人事处同房产处商量决定:凡入住港湾的教职工工龄职级专用证明不需要个人到人事处开具,人事处会统一开好后交房产处。特此通知。 人事处房产处200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