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处关于申报2009年举办国际(双边)会议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niml 作者:niml终审:时间:2008-07-12浏览:2835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开始申报2009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双边)会议计划。请申报拟于2009年举办的各类国际会议的计划(包括多边和双边会议,已报批会议除外)。申报教师请先仔细阅读外事处网上的《浙江大学关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和申报程序》。 http://www.ir.zju.edu.cn/new/news.php?cate=4&xcate=14
申请表请于95日前用电子文本发到信箱niml@zju.edu.cn
材化学院人事科

200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