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系关于2009-2010学年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终审:时间:2009-10-10浏览:5762

各班级:

     2009-2010学年第二批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将于近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091010开始,截止时间20091018

二、申请条件:

1 学费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 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金额和比例

1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全校享受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由学工部酌情调整。

3、学费补助及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即在20095月份申请过学费补助及校内无息借款的老生不能在这次中申请

四、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请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纸质版交到曹光彪楼  319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yewang@zju.edu.cn

电话咨询:87952325  老师

2 各学院(园、系)根据条件在申请表上审核盖章,并汇总报表《浙江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学费补助名单》和《浙江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名单》(见附),由学院(园、系)分管副书记签字,盖章。各学院(园、系)在审批校内无息借款时按学院(园、系)学生数的3%,每人2000元额度,不能突破。

3、学工部汇总名单并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4、学工部审定,确定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名单。并于200911月前通过计财部打卡发放资助款。

浙江大学资助申请表

校内无息汇总表

学费补助汇总表

 

材料系

200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