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jf终审:时间:2009-10-20浏览:2456

各学院(系)相关师生: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拟定于10月29日对申请项目进行公开答辩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地点和分组情况
2009年10月29日(周四)晚上6:10-9:10,分组情况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   参加答辩人员
   项目组全体人员。凡没有参加公开答辩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   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要求制作PPT参加答辩,项目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和学生回答3分钟。为使答辩顺利进行,要求项目组在6:00前将答辩用PPT拷贝至所在教室计算机中,并用负责人姓名进行命名。
四、   其它
申请项目经答辩评审获得批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终止和放弃。
欢迎指导教师和有兴趣的同学旁听答辩会。
联系人:罗海萍(Tel:88981160,Email:luohaiping@zju.edu.cn)
 
本科生院教研处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