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录入和成绩更正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h终审:时间:2013-05-07浏览:7564

各院(系)、相关任课教师:

    一、成绩录入

1. 任课教师在考试周结束后的1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具体录入截止时间每学期在行政网和选课网上公布。

2. 确需延迟录入成绩的,需提交《浙江大学教师申请延迟录入成绩申请单》,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这些课程的成绩录入截止时间。

3. 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未录入成绩的课程和教师,本科生院将在行政网和选课网上公布。

4. 截止日期超过10天不录入成绩的课程,学校将关闭成绩录入系统,

5. 后续需要录入成绩的教师需要递交书面报告,经学院(系)主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后,经本科生院同意方可开通系统录入成绩。

二、成绩更正

成绩更正是指成绩录入生成并向学生公布后再需要进行更正分数的行为。教师更正学生成绩的程序操作如下:

1.   教师登录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jwbinfosys.zju.edu.cn,输入工号和密码,在“成绩更正”的菜单里选择学年、学期,选择相应课程、班级,选择,输入学生学号,填入修改后的成绩,保存,打印《成绩更正表》并签名。

2.   由学院教务员把经过主管本科院长签名、盖有院系公章或本科教育科公章的《成绩更正表》交教务处存档。

3.   教务处根据学院提供的《成绩更正表》,汇总后在网上公布一周。

 

 

 

 

本科生院教务处

                                    �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教师申请延迟录入成绩申请单

附件二:浙江大学成绩更正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