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后7天内向开课院系递交书面查卷申请。逾期不受理。对非本校开设课程或超过规定查卷时间,不受理查卷申请。
评卷确有差错需修改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系统中更正,并说明原因,打印《浙江大学成绩更正单》,公示后交开课院(系)本科生科审核提交。成绩更正需在下一个学年开学后20天内完成。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h终审:时间:2014-01-08浏览:3046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浙大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材2-221室 联系电话:(0571)8898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