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拍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h终审:时间:2014-11-21浏览:2945

2015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5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即毕业照拍摄工作定于2014年12月开始。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核对
1. 请学生本人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结业—毕业信息核对”栏,逐个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生源所在地、政治面貌、民族、QQ号”等个人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名,于12月1日前交各班班长,班长统一收齐后交学院教学科(曹楼319室)。已确认的信息不能再更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 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资料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必须提供招生办(浙大或高考报名地)、派出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或盖有相关部门公章),交学籍管理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88206236。
3. 出生日期栏内容与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日期”必须一致。
4. “政治面貌”栏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内容修改。
5. 留学生如需更正“护照号码”等个人信息,请联系国际教育学院陈老师,联系电话:88208855。
二、毕业照拍摄
1.根据新华社有关规定,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质量,学生一律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拍摄,一位学生只能拍摄一次。
2.学生拍照时请携带校园卡!!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并避免穿着黄色、蓝色的上装。
拍摄时间:12月11日(周四)上午 9:30-10:00 (只有半小时!!)
拍摄地点:曹光彪东楼一楼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以免信息数据丢失。
                                               本科生院教务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科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