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榜(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yangqian终审:时间:2015-03-10浏览:3907

根据我校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拟对下列5名预备党员进行转正,现公示如下:

 

无机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丛炳俊

无机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王媛、赵君婕

金属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郑辉、黄美玲

金属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周浩锋、陈益明

金属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唐明早、梁丽萍

材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邱维君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34-310),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25,电话:87952291,电子邮件:wangd@zju.edu.cn,邮编:310027);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党委

二○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