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增加的经济困难生请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经学院(系)、学园审核盖章汇总后上报。以上纸质版材料于6月1日之前交至曹光彪楼319,同时将《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发至资助办公室邮jiqihua@zju.edu.cn。
注意事项:
1、对于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学生,以及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学院将做调查,如觉得不再需要资助,也可主动提出申请。
2、申请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请各学院审核时注意查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