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材料学院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zxq终审:时间:2015-09-22浏览:1761

一、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要求

1.参加校级综合型基地的研究生按附件1(个人总结)模板要求撰写个人实践总结材料,按附件2(考核表)模板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发各指导老师

2.参加学院专业型实践基地的研究生按附件1(个人总结)模板要求撰写个人实践总结材料,按附件2(考核表)模板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发各团队负责人,电子版汇总后发指定邮箱,纸质考核表需经实践单位签署考核意见、盖章,由团队负责人统一交团委办公室曹楼319。团队总结、团队成果和评定汇总:各实践基地团队负责人按附件3的模板要求撰写团队总结报告,电子版发指定邮箱;按附件4的模板要求填写团队成果和评定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交团委办公室曹楼319

 

二、评选先进办法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面向今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程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一定成绩,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2)认真总结实践活动,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总结报告。

参加学院专业型基地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实践基地团队进行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20%。具体名单可在附件4中予以体现。参加校级综合型基地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实践基地根据个人的实践表现进行推荐,与各学院(系)的评选名单不重复出现。获得推荐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系统提交申请。

(更新)2、优秀团队:面向今年开展博士生社会实践的校级综合型基地和院系专业型基地各实践团队。优秀团队评选的具体要求:

1)实践团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实践成效;

2)有团队精神,各成员均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实践基地反馈意见良好。

由团队负责人填写附件5(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院级专业型基地各团队可参与校团委的评优活动,也可以参与党委研工部的评优活动,但不能重复申报。

 

邮箱:zhang_xuqing@zju.edu.cn

截止时间:927

联系人:张序清,15088682226584226

 

        

附件1个人总结参考格式

附件2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附件3团队总结参考格式

附件4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评定汇总表

附件5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

 

材料学院团委

201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