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第一批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jqh终审:时间:2016-03-23浏览:694

各位同学:
2016年第一批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工作即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金额
1、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请按1000元、2000元两个档次进行申请。
2、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请学院注意审核。
三、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
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具体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相关条目执行,参见学生手册。
四、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于2016年4月5日15:00把个人纸质申请表上交至曹光彪319。
2、学院)根据条件在申请表上审核盖章,并汇总报表《浙江大学校内无息借款汇总表》(见附件),由学院分管副书记签字、盖章。学院在审批校内无息借款时按学院学生数的3%确定申请人数限额。
3、 学院于2016年4月8日15:00前把纸质汇总名单和学生的个人纸质申请表(每个申请学生一份)报送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电子版汇总名单(附件2)请同期发到dkzx@zju.edu.cn
4、学工部汇总名单并进行审核,确认名单后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项。
   
如有问题,请联系嵇琪华老师,联系电话:879523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3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