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6年6月份毕业本科生离校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jqh终审:时间:2016-06-27浏览:2456

材料学院各位6月份毕业本科生:
毕业即至,现将离校前各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四)13:00-19:00
地点:紫金港体育馆
毕业典礼结束后进行学位授予仪式。学位授予以院系为单位,学位获得者按组依序上主席台,先与台上的院系领导握手,接着上台接受学校领导、院士、文科资深教授等祝贺,并将学位帽上流苏从右侧拨到左侧,然后合影留念
要求:11:00在智泉路8舍下集合,以班级为单位清点人数,由辅导员带队统一坐车出发,统一过安检。若自行前往,请向班长说明情况,同时确保提前30分钟入场。材料学院位置以院旗所在位置为准,具体位置见附件1。入场由西区大门2经内场通道1进入,立场由内场通道3往东区大门2离开。
注意:(1)务请携带学位证书封皮,穿好学位服,并注意着装规范(见附件2)禁止携包和饮料入场(现场提供饮用水);(2)学生家长无法进入会场。(3)不参加毕业典礼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4)学位授予结束后当天将学位服交给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归还学院。学位服上交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物资。(5)学位授予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每15人一组上台,材料学院轮到33位,预计结束时间较晚,且当天可能下雨,请大家做好准备。
二、电子离校单办理:
1.毕业生登录“我的浙大”(http://my.zju.edu.cn),进入“应用中心”栏目,点击“电子离校单”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学院(系)初审和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 依次到各指定部门办理离校(附件3:各校区离校手续办理地点);其中“学院资料室”毕业论文等上交完整本科教学科会通过;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后自动通过(未迁户口者自动通过);“学院党委或团委”项,党员统一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并通过,团员发邮件给嵇琪华老师申请通过(需上交完团费);“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其余项通过后会自动通过。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毕业生打印离校手续单(本人签名)——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请自行打印好,办公室不提供打印服务)本校保送推免需上交离校单,但暂时不发放相关证书。
4.非第一批毕业学生尚有考试未通过,无法办理电子离校单,待考试通过后才能办理。
5. vpn上网帐号欠费的,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http://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6.学费、住宿费未缴清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在6月30日前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及欠款。学费有欠款的可登录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欠款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7.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8.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9.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10.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将行李分别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处安排的房间,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宿舍。
11. 所有毕业生无需到校医保办现场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其中,市医保待遇于8月31日终止。
12. 对延期毕业的学生,校医保办统一于8月20日办理续保,并于9月委托银行代扣参保费60元/学年(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由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代扣)。不愿续保的学生请于7月20日前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校医保办窗口办理退保手续。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
第一批毕业的学生办理完所有电子离校手续后,并归还学位服后,带学生证到王艳华老师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1日下午之后。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本人亲自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请附委托书(需公证处公证)。
四、其他物品领取:
1、报到证:出国和工作学生需要领取。工作同学录入电子三方并上交纸质三方;出国读研同学需就业协议录入完毕,上交档案交寄单;学院审核完毕,会分批打印。6月28日之后开始领取。
2、户口迁移证(本院读研学生无需领取):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户口者前来领取(等保卫处下发,预计6月28日左右),其他人自行到保卫处办理(最近需要用到户籍证明的请单独办理户口);部分需要更改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
(1)更换就业单位的,凭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2)迁回原籍的,凭原籍户口薄复印件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迁往其它地方的,凭当地派出所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毕业生档案交寄单:学生发送档案交寄单给嵇琪华老师(jiqihua@zju.edu.cn),申请寄送档案。学院会统一分批次寄送档案。未就业和未毕业学生档案暂时不寄。
4、毕业纪念品:《求是之子》,所有2012级本科毕业生领取。
5、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纪念品:获奖学生需自己领取,6月30日之后开始领取。
6、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单位的前往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其中本校读研同学无需领取。
原则上上述物资由本人7月1日之后到曹光彪楼319领取。
五、其他有关事项
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相互转告,不明事项,请电询87952325,嵇老师。物资领取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