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yangqian终审:时间:2016-10-13浏览:2253

各研究所、相关同学:

现将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评选需从获得2015201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中产生。

1、请仔细阅读“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附件1)。

2、请根据评选名额进行选评,具体参见“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

3、请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学校通知附件3一式两份,请认真填写),与学校的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一式两份)一起上交学院。

注:部分设奖单位有特制的评奖表格,评上该专项奖的研究生请按设奖单位的特制表格填写),并与学校的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一式两份)一起交学院(系)。

4、请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具体见学校通知附件4

5、将“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其中一份与“申请陈述表”一份单独整理,签字盖章后用信封/档案档密封,“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另一份材料与“评奖评优登记表”等材料一同递交(建议学生的所有材料一人一份归置)。

6、国家奖学金材料要提前递交,请获奖同学1018日前填写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发yangqian@zju.edu,纸质版交曹楼319。详见学校通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99367

二、评选流程

1.个人和所里上报学院

所有获推研究生都须在1020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注意将个人姓名拼音按照要求修改,学校据此打印证书。网址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待学院在系统中审核完毕后导出登记表打印,必须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以便学校审批和存档案所用。各研究所和团委、研究生会等评奖单位必须于1025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上报学院(曹光彪大楼319房间)。《学年小结表》同时上交。

2.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后,将参评研究生业绩的EXCEL汇总表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通过院网预公布5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则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完成公示。再上报学校。

3.纸质材料(不含提前评审的奖项)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1)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学院要签字盖好章。(2)部分专项奖申报专用表格(一式两份),学院要签字盖好章。(3)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学院要签字盖好章。

三、特别提醒

下述奖项根据协议要求,以下奖学金评审需提前进行:

1、陶氏化学奖学金申请表(学校通知附件6),1018日前提交。

2、博世奖学金申请表(学校通知附件7),1018日前提交。

3CASC奖学金需另填写推荐人选信息(学校通知附件9

4大北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学校通知附件11

 

注:请各所务必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特别注意年级、专业要求)。如不按要求执行,由于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并且适当减少第二年参评名额分配。专项奖学金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学校通知相关表格下载: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100328

 

附件1: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

附件2:2015-2016年研究生荣誉和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正反打印)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样表,正反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