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材料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wp终审:时间:2016-10-31浏览:760

各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16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校团委启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院团委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争创要求。院级团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指导各团支部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2.争创申报。院级团委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5%的比率,择优推荐2个支部(本科生团支部或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请有意愿申报的团支部于11312:00前上交《浙江大学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1)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1纸质版交至曹光彪楼319室(一式一份),附件2电子版发至linwp@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

3.相关说明。请各团支部规范使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终期验收时(20176月初),将对各争创单位《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一:《浙江大学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

附件二:信息汇总表

 

附件三:《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