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材料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院团情况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1.2016年团情况统计的对象:在校学生、教职工及专兼职团干部,以2016年11月1日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
2. 请各支部在填写《2016年度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团情况统计表
3.请各团支部于2016年12月5日17:00前,将 “2016年度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团情况统计表”(请见压缩包附件一,共3份文件),汇总好后用U盘上报到曹楼319林老师处(勿发邮件)。
二、团费收缴
1.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纳团费,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院级团委收缴团费的50%上缴校团委,其余留作学院团组织的工作与活动经费。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院级团委将对各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前欠缴的团费请本次一并补缴。
4.请各团支部于2016年12月5日17:00前将《团支部2016年度团费及清单表格》 (请见附件四)交至曹光彪大楼319团委办公室 林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林老师:87952325。
附件:
三、使用手册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