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材料学院团情况统计与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wp终审:时间:2016-11-28浏览:1176

各院级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材料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院团情况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1.2016年团情况统计的对象:在校学生、教职工及专兼职团干部,以2016111日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

2. 请各支部在填写《2016年度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团情况统计表》(请见附件一)之前务必仔细阅读《2016年度材料学院团情统计填表须知及具体要求标准》(请见附件二) 和《使用手册》 (请见附件三),请各团支部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调查统计工作。     

3.请各团支部于2016125日17:00前,将 “2016年度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团情况统计表”(请见压缩包附件一,共3份文件),汇总好后用U盘上报到曹楼319林老师处(勿发邮件)。

 

二、团费收缴

1.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纳团费,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院级团委收缴团费的50%上缴校团委,其余留作学院团组织的工作与活动经费。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院级团委将对各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前欠缴的团费请本次一并补缴。

4.请各团支部于2016125日17:00前将《团支部2016年度团费及清单表格》 (请见附件四)交至曹光彪大楼319团委办公室 林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林老师:87952325

 

附件:

一、2016年度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团情况统计表

二、2016年度材料学院团情统计填表须知及具体要求标准

三、使用手册

四、团支部2016年度团费及清单表格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