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7届毕业本科生:
毕业即至,现将离校前各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13:00-18:00
地点:紫金港体育馆
毕业典礼结束后进行学位授予仪式。学位授予以院系为单位,学位获得者按组依序上主席台,先与台上的院系领导握手,接着上台接受学校领导、院士、文科资深教授等祝贺,并将学位帽上流苏从右侧拨到左侧,然后合影留念。
要求:11:00在智泉路8舍下集合,以班级为单位清点人数,由辅导员带队统一坐车出发,统一过安检。若自行前往,请向班长说明情况,同时确保提前30分钟入场。材料学院位置以院旗所在位置为准,具体位置见附件1。入场由西区大门2经内场通道1进入,立场由内场通道3往东区大门2离开。
注意:(1)务请携带学位证书封皮,穿好学位服,并注意着装规范(见附件2),禁止携包和饮料入场(现场提供饮用水);(2)学生家长无法进入会场。(3)不参加毕业典礼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4)学位授予结束后当天将学位服交给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归还学院。学位服上交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物资。(5)学位授予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每15人一组上台,材料学院轮到15位,预计结束时间较晚,且当天可能下雨,请大家做好准备。
二、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1.毕业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进入“网上办事”->“办事中心”栏目,点击 “本科生电子离校”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毕业生提交毕业离校申请,并查看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咨询电话:87951669)。
2.毕业生到指定地点办理离校手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其中“学院资料室”毕业论文等上交完整本科教学科会通过;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后自动通过(未迁户口者自动通过);“学院党委或团委”项,党员统一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并通过,团员发邮件给林文平老师申请通过(需上交完团费);“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其余项通过后会自动通过。
3.毕业生打印离校手续单(本人签名)——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请自行打印好,办公室不提供打印服务),本校保送推免需上交离校单,但暂时不发放相关证书。
4.非第一批毕业学生尚有考试未通过,无法办理电子离校单,待考试通过后才能办理。
5. vpn上网帐号欠费的,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http://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6.学费、住宿费未缴清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在6月30日前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及欠款。学费有欠款的可登录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欠款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7.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8.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9.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10.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的应届毕业生,暑假期间不安排住宿,行李自行保管。如确有需要,可在离校前向校区宿管办申请暑期住宿,或将行李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房间,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可与房地产管理处联系行李存放事宜。
11. 所有毕业生无需到校医保办现场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其中,市医保待遇于8月31日终止。
12. 对延期毕业的学生,校医保办统一于8月20日办理续保,并于9月委托银行代扣参保费60元/学年(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由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代扣)。不愿续保的学生请于7月20日前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校医保办窗口办理退保手续。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
第一批毕业的学生办理完所有电子离校手续后,并归还学位服后,带学生证到王艳华老师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领取时间:2017年6月30日下午之后。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本人亲自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请附委托书(需公证处公证)。
四、其他物品领取:
1、报到证:出国和工作学生需要领取。工作同学录入电子三方并上交纸质三方;出国读研同学需就业协议录入完毕,上交档案交寄单;学院审核完毕,会分批打印。6月28日之后开始领取。
2、户口迁移证(本院读研学生无需领取):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户口者前来领取(等保卫处下发,预计6月28日左右),其他人自行到玉泉保卫处办理(最近需要用到户籍证明的请单独办理户口)。
部分需要更改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
(1)更换就业单位的,凭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2)迁回原籍的,凭原籍户口薄复印件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迁往其它地方的,凭当地派出所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毕业生档案交寄单:学生发送档案交寄单给林文平老师(linwp@zju.edu.cn),申请寄送档案。学院会统一分批次寄送档案。未就业和未毕业学生档案暂时不寄。
4、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纪念品:获奖学生需自己领取,6月30日之后开始领取。
5、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转移手续: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单位的前往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其中本校读研同学无需领取。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团组织。(请将团员证拿到曹楼319办公室盖章)。
原则上上述物资由本人于7月1日之后到曹光彪楼319领取。
五、行李托运
玉泉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3舍-4舍之间;快递公司:顺丰快递、中国邮政、中国铁路。现场供应邮政、铁路托运包装箱袋。
办理时间:6月30日、7月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侯占斌,联系电话:87952612、18958087918。
六、其他有关事项
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相互转告,不明事项,请电询87952325,林老师。物资领取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