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拟对下列预备党员进行转正,现公示如下: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鲍青
无机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周贝贝、林威豪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5月30日-6月5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25,电话:87952291,电子邮件:yanhuiliu@zju.edu.cn,邮编:310027);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党委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