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关于申报第十六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发布者:万士齐审核:终审:时间:2020-11-26浏览:976

材料学院全体学生: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求发展的发展型资助工作理念,浙江大学从2005年起推出家庭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简称NSEP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同学们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与实践能力搭建平台,该项目已成功开展了十五期,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浙江大学第十六期NSEP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坚持资助育人相结合,教育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项目介绍

1、普通项目

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自行申报选题。但建议项目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在开展课题时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调研结果):

1)思想意识类:对如何开展大学生家国情怀教育,树立远大理想、提升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社会公益类:对大学生参与服务社会、参与公共事务等公益活动的研究与实践。

3)榜样引领类:聚焦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十佳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等身边榜样,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的研究与实践。

4)能力提升类:对大学生某一方面能力提升的研究与实践。

5)政策保障类:对学生评价、培养方案、校园文体设施等方面的调查与研究。

6)资助育人类: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的研究与实践。

7)建议意见类:以建设性的原则,对涉及学生服务相关的校内事务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2、委托项目

为支持第十六期NSEP中的优秀项目进一步开展和学生资助工作的更好开展,特设立委托项目方向,开放申报,原则上一个单位同一委托课题不超过2组。项目课题需从以下方向选择:

1)优化经困生精准认定与复核体系的调查与研究

2)勤工助学流程优化与高效管理的途径研究

3)勤工助学劳动育人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与优化研究

4)校内无息借款问题分析及改进方案研究

5)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情况分析与对策研究

6)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办事流程的优化研究

7)基于感恩意识的经困生公益活动参与情况调查与研究

8)家庭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改进研究

9)家庭经济困难生素质能力提升需求与分析研究

10)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现状与优化研究

11)新时期大学生入党现状与动机研究

12)新时代思政课学生参与度和获得感的调查与研究

13)学生一站式社区综合改革服务提升路径调研  

14)大学生校园朋辈互助与辅导现状调研

15)学生视域下的高校学风建设路径探析

16)高校征兵宣传方法途径优化研究

17)国家安全观视域下大学生GF意识现状调查与分析研究

18)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研究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对象

1学生申报时间:20201120-128

2、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2020-2021学年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参与此次项目申请(立项人或参与者均可,原则上大学期间需参加一次)。

3、立项人需组织成团队进行申请,团队成员至少3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鼓励非经济困难学生参与,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参与指导。立项人和成员原则上均应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4、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立项申请人

1、项目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

2、项目选题应有创新性,尽量不要与往年重复。(附件1:《浙江大学第十五期NSEP项目结题结果公示》,可作为参考)。

3、鼓励项目组开展基于实践的调查和研究;申请委托项目的项目组,建议请学校或各学院(系)、学园分管学生事务相关工作的老师担任指导老师。

4、项目立项人在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组成团队之后,需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和附件3《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将电子版于128日前发送至邮箱:yytzju@zju.edu.cn,同时将申请表打印成纸质版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至玉泉校区曹光彪楼319

5有意向的申请者可以加入浙江大学十六期NSEP交流群进行交流咨询,群号为760172030。也可以关注学生资助中心的公众号(ZJU学生资助中心)的相关推送。

五、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办法

1、项目由学工部组织立项评审工作,并在学工部网站上公布第十六期NSEP立项通过项目。

2、学工部预计将于20213月组织中期检查,5月进行结题答辩。具体的检查和答辩形式将会在学工部网站上通知,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并做好相关准备。

3、为提高参与者的各项能力,学工部将组织多次相关培训。每个项目组须安排至少一人参加培训,到场情况将作为项目检查考评依据,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结题答辩通过项目的立项人和参加人将获得第二课堂学分为:立项人3分,参与人2.5分。(详见《关于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规定》)对于已批准立项的NSEP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放弃项目的,将取消其下一年NSEP申报资格,并扣除第二课堂学分(项目负责人扣2分、参加者扣1分)。如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该项目研究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要求指导老师写明详细原因并签字,由学院盖章后提交NSEP项目工作小组审批同意。

5、学工部将根据立项项目的质量予以立项通过的项目不同档次的经费支持。具体档次和经费分配详见附件4《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六、联系方式

1、在立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7952325

联系邮箱:wansq@zju.edu.cnyytzju@zju.edu.cn

2学校NSEP项目工作小组(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06

联系电话:88206282   

联系邮箱:zzbgs@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