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拍摄的通知

发布者:王艳华审核:终审:时间:2021-09-30浏览:1307

2022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的工作安排,2022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即毕业照拍摄工作定于20211028日(周)下午3:05-3:45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A座110进行。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1.学生本人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结业—毕业信息核对”栏,逐个核对“姓名、姓名拼音(姓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姓和名之间空一格)、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生源所在地、政治面貌、民族、QQ号”等个人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名10月12日前,由各位班长收齐后,统一交学院本科生科(曹楼319老师处)。已确认的信息不能再更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资料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须提前半年提供招生办(浙大或高考报名地)或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或盖有相关部门公章),交学籍中心金老师,联系电话:88981244

3.“政治面貌”栏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内容填写。

二、毕业照拍摄

1.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质量,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拍摄,一位学生只能拍摄一次。如因多次拍摄造成学信网照片与证件不符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拍照时请带身份证!如遗失可带临时身份证或者校园卡,报身份证号码。请在规定时间到场拍摄,不能按时拍摄的,均安排在下午所有院系结束后补拍,中间不予单独补拍

3. 拍摄要求(北京新华社今年标准提高)

① 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

② 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晴,眼镜不能有反光。如需要佩戴眼镜的,可自行准备无镜片眼镜框架。

③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④ 头发不要有碎发,不能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脸部注意不要过油,不要高光高亮,嘴唇自然闭合。

⑤ 衣着:穿衬衫(最好白色有领衬衫),如果没有,穿浅色有领衣服(颜色单一不要花哨),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不要穿蓝色、紫色、黄色、绿色、粉色的衣服,避免复杂图案、条纹。衬衫需要带方领,领子不可是蝴蝶结等花样。

⑥ 不得画眼妆戴美瞳等隐形眼镜,可淡妆,口红不能太红。

各位学生尽量按照此标准进行准备,以免学信网上传成功率低。

4..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校生必须参加学校的统一图像拍摄,留学生等不能返校的,后期再另行通知图像拍摄方式。

5.本次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新华社要求收取每人18.5元,提供2寸照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等。拍摄费(现金、支付宝均可)由各小班班长收齐在拍照当天交给摄影师,由摄影师转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21930

 

附:证件照拍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