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发展党员公示(三)

发布者:孙亦然审核:终审:时间:2021-06-02浏览:440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6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张田、陈彤、林宸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鲁琳琳、王昊霖、黄世杰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5日内(62-67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21,电话:87951400,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27);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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