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申报和推荐2020-2021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李由审核:终审:时间:2021-09-10浏览:1742

各研究所、各位同学:

2020-2021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已启动,详见研工部通知:http://ygb.zju.edu.cn/2021/0910/c31582a2420145/page.htm。现启动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注册在籍的研究生,以及处于优博论文资助阶段的研究生,旨在激励和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参评基本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

此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5.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精神,取得过高水平的学术科研或创新实践成果;

6.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请符合要求的同学填写附件1-3并向各所德育导师申请。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所至多可推荐: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择优推选

各所确定人选后,需提供被推荐者的以下材料:

1. 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1):仅限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 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附件2)。

3. 佐证材料(附件3):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数据表格所填数量一致,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3

4. 要求:请将上述材料整理为PDF格式文档,要求:按上述材料123的顺序;无需封面与目录,无需标页码;字体等模式请遵照模板,注意美观;命名格式:研究所+博士生/硕士生+姓名。

各所请于91512: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liyou@zju.edu.cn

注意事项:

1. 《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 评奖评优对象: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注册在籍的研究生,以及处于优博论文资助阶段的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最终的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具备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称号,否则将取消其获得的竺奖资格。


 

附件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模板).doc

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xlsx

附件3:佐证材料模板.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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