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院团委、研博会、各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规定,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不仅是研究生评奖的基础,也是每个研究生在校期间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所以每个研究生都必须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3)须正反面打印,用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选优
1.评定对象
各项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中往年入学的老生;
新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而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硕转博生(非毕业班转博的)按老生对待,可以参评各项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
博士(含转博生)和硕士一律按申报时的学位身份(而不是过去一年间的学位身份)参与相应学位类别评奖。
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0年9月-2021年8月之间。
2.评奖依据
按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执行。
对于课程成绩的认定: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该学年有成绩不及格的,取消评选资格。其他课程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录用的论文、专著等,毕业班学生可作为评奖评优参考依据,非毕业班学生不计算。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浙江大学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的要求,研究生被评为院(系)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在评奖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3.评奖项目
(1)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推荐者必须获得优秀研究生和三好研究生荣誉。竺可桢奖学金在各所推荐的基础上,由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统一评定博士生、硕士生各1名上报学校参评。竺可桢奖学金学校将提前评定,落选者仍可参评其他专项奖学金。具体要求见“关于推荐2020-2021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推荐者必须获得优秀研究生和三好研究生荣誉(新生除外)。学院根据各所研究生培养质量以及当学年奖学金参评人数,统筹分配名额。各研究所计划内名额由研究所负责评选,竞评名额由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10月9日前各所填写《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汇总表》(附件5)通过问卷上报:https://www.wjx.cn/vm/tecNL3b.aspx,10月15日前确定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学生个人材料10月20日前上交电子和纸质,10月22日学院交学校。
(3)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
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已通过中期考核的正常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根据各所已通过中期考核的人数,统筹分配名额。各研究所计划内名额由研究所负责评选,竞评名额由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一般在11月份评。
(4)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定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数的35%。由各研究所作为评奖单位,德育导师协调。10月9日前各所报学院。
(5)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博士研究生按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评选,硕士研究生按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评选。三好研究生在优秀研究生中产生,由各研究所作为评奖单位,德育导师协调。10月9日前各所问卷报学院。
(6)专项奖学金(待发布)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在学校分配给学院名额的基础上,学院按有关协议和学生人数将名额分配到研究所,由各研究所作为评奖单位,德育导师协调。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必须在优秀研究生中产生。专项奖严格按照“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不按要求执行而导致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专项奖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7)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每人最多报一项,申请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的同学填写《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创新、问题、特殊)(附件11)和《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2;申请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的同学填写《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附件13)和《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2)。上述材料请于10月7日前通过问卷上传电子版:https://www.wjx.cn/vm/eNEI6E6.aspx,学院根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学校统一评定,纸质版请于10月8日交曹楼319。学院根据情况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学校,公示后请及时网上申报。
单项奖坚持宁缺毋滥,如无合适人选、事迹不突出者,不推荐。
(8)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0%,分别由各研究所和院研博会作为评奖单位,德育导师和研博会秘书长协调。10月9日前各所报学院。
学校研会、博会、校级各类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请向学校各相关部门争取,经研工部审核后在网上公布名单,学院将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网上确认。
(9)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http://ygb.zju.edu.cn/2021/0917/c31582a2422317/page.htm,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20%,推选先进个人参与学院社会社会实践的的需要在9月30日前递交1500字的总结材料给学院。由院团委协调后采取答辩等形式或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人数的20%,参加学校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的研究生,请向指导教师争取,研工部审核评定为“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在研工部网上公布名单后,请在网上申请,学院将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网上确认。
(10)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由各班申请,以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推荐,比例一般为研究生班级数的20%,由院团委协调后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9),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各班可向德育导师申报,所里择优推荐,每所一般不超过1个,10月9日前各所纸质和电子报学院。
(11)院设奖学金(待发布)
院设奖学金根据设奖协议,除指定名额外,其余都由各所推荐,学院统一评选。院设奖学金之间不兼得,原则上也不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具体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材料上报
1.个人和所里上报学院
(1)所有获推研究生须在10月10日-11月8日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11月8日前待学院在系统中审核完毕后导出登记表打印所为单位报学院,必须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以便学校审批和存档案所用。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2)所有评上国家奖学金的学生10月20日前填写申请审批表(附件7)和汇总表(附件8)等材料,通过问卷上传:https://www.wjx.cn/vm/wiZ1KVD.aspx。附件7的纸质版交曹楼319。
(3)各研究所和团委、研博会等评奖单位必须于11月6日前将除国家奖学金外的所有纸质材料上报学院(曹光彪大楼319房间)。《学年小结表》(附件3)同时上交。
2.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后,将参评研究生的EXCEL汇总表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通过院网预公布5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则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完成公示。再上报学校。
3.纸质材料(不含提前评审的奖项)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1)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学院要签字盖好章。(2)部分专项奖申报专用表格(一式两份),学院要签字盖好章。(3)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学院要签字盖好章。
表1 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事项 | 备注 |
9.22 | 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材料 | 学院已完成推荐 |
9.30 | 评奖细则上传任务平台 | |
10.7 | 学生个人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纸质版10月8日12点前上交; | |
10.9 | 1.各所推荐国家奖学金名单 2.先进班级材料 3.各所推荐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名单 | 学院10月15日确定名单 |
10.10-11.8 | 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 | 注意修改姓名拼音 |
10.20 | 学生个人上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 |
11.8 | 各所上交学年小结和评奖评优纸质材料 |
表2 材料学院2020-2021研究生评奖评优材料列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8日
附件一:材料学院竺可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
材料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成员加分管领导和院研会负责人
附件二: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 任:张士良
副主任:陈立新
成 员:应杭君 王宗荣 纪小会 付晨光 王秀丽 吴琛
方彦俊 潘新花 黄玉辉 杨士宽 王江伟 丁青青 李由
秘 书:李由
附件十三: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