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各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评选需从获得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中产生。
1. 请仔细阅读“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附件1),所有参评条件,以此为据。
2. 请根据评选名额进行选评,具体参见“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
3. 请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请认真填写)。
4. 请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4,一式一份)。
5. 各研究所填写“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项奖汇总表”(附件5)。
6. “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项奖汇总表”由研究所填写后,11月7日前,电子表发liyou@zju.edu.cn。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其中一份与“申请陈述表”单独整理,签字盖章后,11月8日前交曹楼319,无需电子版。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另一份材料与“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等材料一同递交11月8日前交曹楼319。
华为奖学金(博)由各所推荐,学院统一评定。各所至多推荐1名博士生参评。请各所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审核相关资料,并将推荐学生的附件6和附件7于电子表发送到:liyou@zju.edu.cn,时间11月1日前。
二、特别提醒
请各研究所务必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特别注意年级、专业要求)。如不按要求执行,若因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并且适当减少第二年参评名额分配。专项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表1 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事项 | 备注 |
11月1日前 | 各所上交华为奖学金(博)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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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前 | 各所推荐专项奖学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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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8 | 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 | 注意修改姓名拼音 |
11.7 | 各所上交“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项奖汇总表”(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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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各所上交纸质版:“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陈述表”与“评奖评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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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材料学院2020-202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材料列表
奖项 | 对象 | 材料 | 材料性质 | 最晚 时间 | 备注 |
华为奖学金(竞评阶段) | 研究所 | 附件6、附件7 | 电子 | 11月1日 | 纸质材料交所里统一汇总后递交地址:曹光彪楼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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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学金 | 研究所 | 附件5: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项奖汇总表 | 电子 | 11月7日 | |
研究所 | 学生填写后交所里汇总: a.附件3: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b.附件4: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一式一份) c.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材料分组:a+c;a+b | 纸质 | 11月8日 |
附件1: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介绍及评选要求.doc
附件2:2020-2021学年材料学院各研究所奖学金名额分配表(专项奖).doc
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