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二、团费收缴时间范围
2022年1月至6月
三、团费收缴标准
团员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纳团费。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
1. 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2.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院级团委收缴团费的50%上缴校团委,其余留作学院团组织的工作与活动经费。
四、团费收缴要求
1. 各团支部要严格统计团员人数,按照规定收缴团费,务必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 春季毕业研究生此次上交3个月团费。
3. 之前欠缴的团费请各支部本次一并补缴。
4. 请各支部于2022年5月6日前将本支部2022年度上半年团费交至材料学院团委(曹楼319办公室),汇总表格(见附件)发至zjumse_tw@163.com。为方便工作起见,材料学院团委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支部团费”。账户名为:18522240862(张瑞安)。
未尽事宜,请联系李由0571-87952325;张瑞安1852224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