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2年 “砥砺奋进心向党· 青春献礼二十大” 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陈文政审核:终审:时间:2022-06-08浏览:1078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紧扣学校新发展阶段的使命愿景,结合“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构建扎根铸魂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认识国情、接受锻炼、磨练意志,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在实践中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报效祖国,以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今年暑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砥砺奋进心向党·青春献礼二十大

二、活动形式

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鼓励学生以党、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一)青春献礼二十大,盛世奋进正当时

组织开展“青春献礼二十大”专项实践行动,鼓励大学生深入调研红色遗迹,探寻红色文化,走访先辈足迹,记录红色故事,在实践中领悟前人的革命精神,铭记历史,开创未来。引导团队开展“青春献礼二十大”主题宣传,在社区、基层开展微党课宣讲、政策宣传解读,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社会的发展成效和广大青年的昂扬风貌。组织大学生拜访老党员、老军人及其后代,深入观览全国各地各类纪念馆、博物馆,追忆英雄先烈的丰功伟绩。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鼓励用好家乡资源,讲好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发挥大学生的引领作用。

(二)聚焦重要窗口,助推共同富裕

发挥青年力量,聚焦浙江创新发展之路,继续做好“互联网+乡村振兴”模式社会实践,动员求是学子在实践中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鼓励学生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等活动,形成实践成果,为浙江省未来乡村建设献计献策、提供浙大方案,做好政府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组织实践团队以浙江乡村建设为主要切入点,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充分利用各线上平台,通过直播带货、网络购物、短视频传播等形式,增加新时代农业创收,协助培育壮大乡村“数字经济”,为创造美好生活的新征程添砖加瓦。

(三)弘扬西迁精神,传承浙大文脉

以建校125周年为契机,把继承发扬浙江大学“文军西征”精神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组织求是学子重走西迁路,重温西迁办学历史,感悟西迁文化、弘扬西迁精神。开展爱校荣校教育实践,结合“我的学科有故事”、“青年科学家”等主题活动,鼓励支持大学生学习校史校情,寻访优秀校友,讲好浙大学科历史故事,传播前辈事迹,传承浙大文脉,从真实的故事中挖掘激发动力、催人奋进的正能量,引导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树立远大理想和家国情怀。

(四)强化专业引领,履行社会责任

聚焦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建设,院系可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包括产学研成果落地、技术转化、创业实践、行业调研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利用专业优势,引导大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企业等参加实践。继续做好“青年学者社会责任行动”模式社会实践,由青年教师带队,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对点帮扶、科普讲座、团队指导等形式,给各类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专业指导,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五)深入基层一线,服务社会治理

引导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培养家国情怀,将“到基层中去、到实践中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兼职锻炼、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助力基层建设。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动员大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在实践中引导青年树立基层观念、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基层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建功立业。

(六)发扬志愿精神,传递公益力量

弘扬奉献精神、践行服务理念,围绕“社会实践+公益服务”主题,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三下乡”活动,深入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支农支医、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鼓励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乡村学校等开展支教服务活动,围绕关爱弱势群体等主题开展服务实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四、时间安排

1. 团队组建、进行立项申报【截止时间:202261223:59

2.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2022年暑假】

3. 上报实践材料(包括照片、新闻稿、总结报告等),组织评比工作【2022年秋学期初】

五、立项方式

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平台将于65后开放立项申请,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6122359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审核。

请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在提交立项后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聊,学院将通过群聊平台通知后续工作事宜。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位同学按要求按时申报,凡立项申报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通过立项;立项申报时填写的内容如《团队实践活动计划》等应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实践活动安排,各项活动应遵循有意义可操作等基本准则,对于严重偏离社会实践主题或者策划不详细的申请,学院将不予支持立项。

2. 请各团队在实践开展过程中结合常态化防疫要求建立社会实践安全保障方案,并做好队员健康状况与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3. 学院鼓励各实践团队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实践活动,学院将积极提供包括院网、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宣传方式供团队使用,如有相关需要请及时联系学院社会实践工作小组。

4. 鼓励各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积极联系媒体投稿,争取在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平台宣传我校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充分扩大实践影响力。鼓励运用自媒体记录实践过程。

5. 鼓励同学结合时事背景开展实践活动,并且在实践活动中体现时代、学科特色:时事背景如建团一百周年、乡村振兴战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学科特色可围绕传播材料专业相关知识、具体应用展开。

6. 请各实践团队对实践活动做好记录与留档工作,并在社会实践结束后,及时做好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学院将对实践报告进行评审,并推荐先进个人、优秀实践团队、优秀调研论文等至校团委参与评奖评优。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材料学院团委(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19办公室)。

联系方式:

包晨琛:87952325

     李兴达:18868118326




附件:

附件一:社会实践网络平台操作指南.zip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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