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33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金属所第一支部 | 陈梦朝、苗圃 |
金属所第三支部 | 张浩淼 |
金属所第五支部 | 罗祯 |
金属所第六支部 | 贾喻晓、刘洋 |
半导体所第一支部 | 梁容、罗斌 |
半导体所第二支部 | 吕想 |
半导体所第三支部 | 鲁雪松 |
半导体所第四支部 | 金硕琦 |
材物所第一支部 | 郑聪勤 |
材物所第二支部 | 施其良 |
无机所第一支部 | 谭慧 |
无机所第二支部 | 黄依平、周威杰 |
无机所第三支部 | 陆风帆 |
无机所第四支部 | 李争亮、金首同、王军长、黄绎 |
高温合金所研究生支部 | 李威霖、吴中天 |
复材所研究生支部 | 冯唐锋、朱子豪、李成骜 |
本科生第一支部 | 文梦驰、刘伟、王顺涛、汪康旭 |
本科生第二支部 | 李想、叶乐怡、郑浩宇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5日内(12月8日-12月12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 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