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硕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王艳华审核:终审:时间:2023-03-08浏览:973

2021级硕士生: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教学培养的管理办法(2020修订)》的有关规定: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学年的季前完成中期考核请各位同学在330日前,完成中期考核相关工作


1、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录入(如有录用或发表的论文,请及时录入系统)-> 请导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考核小组名单填写导师、导师组成员等相关学科老师至少3人)-> 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请导师签字。


2、填写《材料学院科学硕士(或专业硕士)中期考核表》(见附件),根据表中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并请导师审核签字。


3、请妥善保存纸质版《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材料学院科学硕士生(或专业硕士生)中期考核表》学位申请时提交


附件:

材料学院-科硕-中期考核表.doc

材料学院-专硕-中期考核表.doc



材料学院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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