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的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期限杜宁碳一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科学家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公示期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7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科反映。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87951400,邮箱:niml@zju.edu.cn。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