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额预审,拟对下列预备党员进行转正,现公示如下: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黄鹏飞、陈瑶  | 
无机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何妍妍  | 
金属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尹珂娜、刘苹  | 
金属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吕昊  | 
金属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 冯丽华  | 
高温合金所研究生党支部  | 潘青海  | 
复材所研究生党支部  | 欧阳文婷、彭洁、李南辉、高岩  |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黄登辉、蒋馨祎  |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尚华宝  |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陆波静、黄含艳  | 
电镜中心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赵治宇、方珂、陈宇晖、谭依蝶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阿布都合力力·努尔买提、肖奕帆、次旺伦珠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李闻天、陈泓楷、龚晨、刘泽元、周宇轩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请于2023年6月22日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