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29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无机所第二支部  | 叶姿幸、孙梦涛、李浩田  | 
无机所第三支部  | 滕芳英、王淏宇、郭宸含  | 
本科生第一支部  | 盛义茗、周俊杰、王宇慧、柳成林、陈凯峰  | 
本科生第二支部  | 方叶超、钱致远、陶志伟  | 
半导体第一支部  | 刘如敏、李红金、陈栋梁  | 
半导体第二支部  | 徐利、康定轩  | 
半导体第三支部  | 童周禹  | 
半导体第四支部  | 孙磊磊  | 
复材所研究生支部  | 费峻桢、刘文俊  | 
高温合金所研究生支部  | 张文强  | 
金属所第一支部  | 李昱征  | 
金属所第二支部  | 张艺馨、单晨曦、陈小飞  | 
金属所第六支部  | 金宸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5日内(6月25日-6月29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