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级本科生申请专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项婷婷审核:终审:时间:2023-10-27浏览:913

各位2022级本科生: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新型的本科阶段师生关系,通过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构建“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人格塑造”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根据《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材料学院从2017级开始对本科生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为本科生搭建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科研平台,提供学业指导、学术引导和职业辅导。  

2022级本科生确认导师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学院所有具有博导、硕导资格的老师均可担任专业导师。

2. 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的同一级本科生人数不超过2名。竺可桢学院的学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卓越人才班的学生申请导师不占用学院导师名额数。

3.学生在后续科研训练、综合实习、毕业设计等阶段可选择自己专业导师之外的其他老师。

4. 实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导师,导师根据自己要求选择学生,在适当情况下可增加面谈等环节。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时间:2023年10271110

2. 参考导师个人主页信息(登陆https://person.zju.edu.cn/index/childPages/unit 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查看导师信息

3. 填写《材料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申请表》(除表格要求的内容外,还可附其他个人相关资料),发给一位心仪导师,不能同时发给多位导师。

4. 导师收到邮件后,一般会给每位同学回复,未被接收的同学,在申请截止前,可再联系其他导师,因此建议尽早联系,以便预留时间。

5. 在个人申请发出2天后,导师未回复邮件的,可联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项老师xiangtt@zju.edu.cn帮助联系。

6. 1110日前,收到导师接收确认后,请将申请表找导师签字,然后于周一至周五交到紫金港和同苑10幢材2-220教育教学办公室,时间为9:00-11:00,14:00-17:00。同时请务必填写问卷星确认相关信息:https://www.wjx.cn/vm/PAmgGEh.aspx#

7. 经慎重考虑后放弃申请专业导师机会的同学,请于11月10日前,发邮件至xiangtt@zju.edu.cn,邮件主题:学号姓名+放弃申请专业导师。同时也请务必填写问卷星确认相关信息:https://www.wjx.cn/vm/PAmgGEh.aspx#

8. 1115日:学院公示《2022级专业导师确认结果》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pdf

材料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申请表.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