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各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1. 请仔细阅读“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附件1),所有参评条件,以此为据。
2. 同学向所里提出申请,研究所根据评选名额进行选评,具体参见“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
3. 请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3)和“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4)。
4. 各研究所填写“材料学院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
5. 11月13日前,各研究所打包发送附件3、附件4、附件5的电子表发liyou@zju.edu.cn,纸质版交和同苑10幢220。
华为奖学金(博)由各所推荐,学院统一评定。
二、特别提醒
请各研究所务必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特别注意年级、专业要求)。如不按要求执行,若因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并且适当减少第二年参评名额分配。专项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表1 材料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事项 | 备注 |
11.8 | 华为奖学金(博)各所推荐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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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 华为奖学金学院评比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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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前 | 各所推荐专项奖学金名单 | |
11.13 | 各所上交附件3、附件4、附件5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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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 各所上交附件3、附件4、附件5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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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材料学院2022-202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材料列表
奖项 | 对象 | 材料 | 材料性质 | 最晚 时间 | 备注 |
华为奖学金(博) | 研究所 | 详见单独通知 | 详见单独通知 | 11月8日 | 纸质材料交所里统一汇总后递交地址:和同苑10幢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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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学金 | 研究所 | 附件5:材料学院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 电子 | 11月13日 | |
研究所 | 学生填写后交所里汇总: 附件3: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附件4: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 | 纸质+电子 | 11月13日 |
附件1:2022-2023学年专项奖学金介绍及评选要求.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材料学院各研究所奖学金名额分配表(专项奖).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