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37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半导体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赵振云  | 
半导体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成立  | 
半导体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罗希良、白海月  | 
半导体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郑思楠  | 
金属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吴宇轩  | 
金属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景羿翔、陈晓  | 
金属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戴子翔  | 
金属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 孙国杰、钟飨  | 
复材所研究生党支部  | 李云龙、闫蕾  | 
材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魏玉璐、孟志  | 
材物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马美亮  |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干恬  | 
无机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金冰欣  | 
无机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晏慧雯、袁玉文、聂小影  | 
无机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樊方拾、刘佳慧、董乾斌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彭家伟、周丹华、宋凯宇、赵讯、李夏君、虞东浩、邬凌峰、鲍羽涵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何佳翔、许圣然、张雨婷、姚旭刚、林梓墨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请于2023年12月6日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