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事业性质人员合同期满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研究所(中心)业务能力考核及述职测评,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议;同意翟子颀老师合同期满续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材料学院人事科(紫金港和同苑219室) 
    联系电话:87951400
    E-mail:niml@zju.edu.cn
序号  | 职工号  | 姓名  | 续聘建议  | 申请无固定期限理由  | 
1  | 0023766  | 翟子颀  | 2024.9.1-2026.12.31   | 
  |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