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2号】关于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能力素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翟子颀审核:李由终审:王育萍时间:2024-09-17浏览:865

各位材料学院20212022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能力素养分别从“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社会工作、劳动实践”六个方面进行考察。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能力素养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同学们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进行申报。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院统一导入项目

 

为方便同学的能力素养项目认证,学院将对可由系统直接导出的项目统一审核后导入系统,届时请各位同学自行登录eta.zju.edu.cn,前往相关页面查看,现将导入项目说明如下:

 

1.创新创业:所有项目由同学自行申报;

2.公益服务:2023-2024学年志愿者服务时数(截至2024916)无需个人申报;

3.文体活动:所有项目由同学自行申报;

4.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考评采取逐级考核制度,材料学院学生会、班团委、团委兼职副书记、党支部委员等无需个人申报,经过考评后,考评结果统一导入系统,校级组织视考核数据的获得情况导入;

5.对外交流:所有项目由同学自行申报。

 

二、个人申报项目

 

参与非统一导入项目的同学,可以在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并在申报的同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一律视为无效申请。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1中《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学生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

 

1.创新创业:2023-2024学年参加的科研训练及素质提升类(仅限已结题项目,提供系统内截图/官网公示截图,需包含立项人、项目等级和结题信息)、学术竞赛类(提供获奖证书、参赛证、其他有效证明,如团体参赛需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如无纸质材料可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有效电子材料)、发表论文或专利(提供论文、专利附件,应包含论文作者/专利人信息,通讯单位信息)、创业实践类(提供由所在公司加盖公章或经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审核的有效证明材料);

 

2.公益服务:参与2024年寒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参与分,需提供立项证明与参与证明)、参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并获奖(获奖分,提供立项证明与获奖证明);

 

3.文体活动:2023-2024学年参加的文体竞赛(提供获奖证书、参赛证、其他有效证明,如团体参赛需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如无纸质材料可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有效电子材料);

 

4.社会工作:荣誉加分(优秀团员/团干、优秀学生干部)需个人申报(提供荣誉证书或官网公示等有效电子材料);校级社团、组织未导入的部分,需自行申报(提供考核结果);

 

5.对外交流:2023-2024学年大学生国际交流(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10.202.110.46:8080/jwglxt”完成“派出办结”的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

 

6.其他未尽项目:请在事宜条目下申报,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三、能力素养考评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2024917-22

学院审核时间:2024923-26

 

 附件1: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2版).pdf

 

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老师:0571-87952325  zhaiziqi@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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