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21、2022级学生:
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材料学院集体评审,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10月11日17:00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材料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翟老师
办公地点:和同苑10幢材化高大楼材2-2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52325
经办同学:包同学
联系电话:19858125233
附件1: 【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标兵”称号评审结果公示.xlsx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