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9号】关于公示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翟子颀审核:李由终审:王育萍时间:2024-10-09浏览:10

材料学院20212022级学生:

    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材料学院集体评审,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2024109-20241011日,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2024101117:00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材料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翟老师

    办公地点:和同苑10幢材化高大楼材2-2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52325 

    经办同学:包同学

    联系电话:19858125233

    附件1: 【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标兵”称号评审结果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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