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材料学院关于补充申报2023-2024学年院设奖(助)学金的通知》,经个人申请,材料学院统一评定,现将补充申报院设奖(助)学金预评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奖项 | 获奖同学 |
87硅酸盐奖学金 | 陈信豪 |
材料99奖学金 | 顾尚云、陈希朦、陈天浩、屠有德、叶滕 |
77铸造助学金 | 谢恩彬 |
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以当面或书面的形式向材料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教学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87952325
邮箱:zhaiziqi@zju.edu.cn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