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和《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自主报名,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现将预评推荐名单公示如下(按姓名首字母排序):
奖项名称 | 姓名 |
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 方徐嫣 |
何佳翔 | |
胡晋恺 | |
彭家伟 | |
盛昊楠 | |
汪康旭 | |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 鲍羽涵 |
方徐嫣 | |
何佳翔 | |
胡晋恺 | |
胡杨 | |
林竑列 | |
刘伟 | |
楼仲楠 | |
彭家伟 | |
钱致远 | |
盛昊楠 | |
盛义茗 | |
陶志伟 | |
汪康旭 | |
王硕 | |
吴海涛 | |
吴浩楠 | |
吴骕岩 | |
徐靖腾 | |
许圣然 | |
虞东浩 | |
赵讯 | |
周俊杰 |
以上同学在满足学校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可获得相应奖项。
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2月21日下午17:00前,以当面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教学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方式:87952325
邮箱:zhaiziqi@zju.edu.cn
材料学院教学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