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翟子颀审核:李由终审:王海萍时间:2025-02-28浏览:10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决定每年举办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2025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主要条件包括:

  1.截至202533日确认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满1年;

  2.已参加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3.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但未取得结业证书的。

  二、时间安排

  1.学员信息汇总:34-36日。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生需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因系统网站可能存在信息录入问题,请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摸排参加学员人数并确认学员名单,名单核对无误后请在361700将电子版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22426010@zju.edu.cn

  2. 集中教学环节:315(暂定,以实际通知为准)

  3. 院系教学环节:3月下旬(以院系具体通知为准)

  4. 考核环节:3月下旬(测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网上课程学习、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和研讨学习、以及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四、培训内容

  1. 课程主要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党性教育,尤其是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四史”学习教育。

  2. 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其中院系教育培养环节不少于14学时,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因本期培训班时间周期较短,院系可能会提前或联合开展教育培训,请各位学员和党支部负责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培训要求

  1. 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 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教学、现场教学原则上不能请假。

  3. 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 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七、其他事项

  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95230366

 附件1: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

 附件2:2025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汇总表.xls

  

  未尽事宜,请联系材料学院团委。

  联系人:翟子颀老师    0571-87952325

                陈同学           22426010@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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