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最终审核,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学生资助对象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公示受理人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3月10日
公示受理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2325
公示受理邮箱:zhaiziqi@zju.edu.cn
【公示】浙江大学材料学院2024-2025春夏学期资助对象复核与新申请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