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陈蕾审核:终审:时间:2025-10-20浏览: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2025年第12号)要求,增强在校生生涯规划意识,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举办浙江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 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三、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经济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四、大赛内容

大赛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其中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

(一)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五、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初赛、复赛和决赛三级赛制。

(二)初赛(2025年10月17日-11月3日)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各院系要充分重视本次大赛,结合《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等课程,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组织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建议学院初赛工作要做到学生参赛全覆盖。

完成初赛选拔后,院系择优推荐复赛参赛选手,每个赛道推荐1人-5人。

提交材料清单:

(1)成长赛道提交生涯发展报告(pdf版);

(2)就业赛道提交个人简历(pdf版)和求职综合展示PPT(pdf版)

(三)复赛(2025年11月7日)采用文本评审,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作品分赛道打分,成长赛道本科生组、就业赛道本科生组、就业赛道研究生组各择优选拔约20人参加校级决赛。

(四)决赛(2025年11月22日)采用现场答辩。成长赛道设置主题陈述和评委提问环节,就业赛道设置主题陈述和综合面试环节。

(五)决赛设金奖(25%)、银奖(30%)、铜奖(45%),以及院系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首届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院系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七、大赛联系信息

学院联系人:陈蕾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人:应好 蔡艳婷0571-87952717

本科生成长赛道联系人:沈艳0571-88981386  

本科生就业赛道联系人:王晓萌0571-88208770

研究生就业赛道联系人:刘炳瑞0571-87951522


附件1:成长赛道方案.docx

附件2:就业赛道方案.docx

附件3:学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4:成长赛道生涯发展报告参考大纲.docx

附件5:就业赛道求职综合展示ppt参考大纲.pptx

附件6:生涯闯关指导手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