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卞杨奕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时间:2026年03月26日 访问次数:444
各学院(系)、直属单位、校设科研机构:
3 月 20 日,重庆发生一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实验室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始终秉持“浙江大学出不起事”“实验室安全出不得事”的警醒,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小隐患第一时间处置、小问题第一时间清零。各级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安全贯穿科研教学全过程,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1)等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重点环节监管,精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严格实验准入,强化源头管控
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及复杂反应等危险实验活动前,必须严格开展实验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内容包括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履行签字确认和备案程序。评估报告可参考附件2,一式两份分别由实验室和所在院系归档备查。
各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和安全达标考评制度,未完成分级分类或未达标的实验室不得开展实验。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开展实验,对未落实风险评估及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禁止实施。
三、加强培训考核,落实人员准入
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制度,课题组应对实验人员开展针对性专项培训,内容应涵盖操作规范、风险识别、应急处置及个人防护等。培训形成结果并签字确认,格式可参考附件3,相关材料由实验室统一归档备查。未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开展实验。落实教师在岗指导和现场监护制度,严禁未培训上岗和单人开展高风险实验。
四、 深入排查隐患,狠抓闭环管理
各单位要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4),立即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系统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
1.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是否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是否制定标准操作规程(SOP),是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落实到位;
2.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未经系统安全教育并通过考核的人员,是否仍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3.危险化学品及管制类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及台账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实验气体(特别是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气体)是否规范储存,气瓶是否固定,标识是否清晰,管路连接是否安全,泄漏监测及紧急排风是否到位;
5.锂电池是否合规采购,锂电池充电区域是否采取物理分隔措施,锂电池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6.病原微生物及生物样本的安全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实验动物是否在许可场所实验;
7.高温高压设备及特种设备的运行安全状态、日常维护及定期检验检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托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实施全过程记录和整改,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同时,要健全实验室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可燃、有毒等危险介质使用场所制定专项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各单位须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格式可参考附件5,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送至jab@zju.edu.cn。
附件4.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