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42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陈婷婷、张利萍 |
无机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赵江枫 |
无机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朱静雯、程敏 |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蔡雨佳 |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代焕政、王帅 |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李丹 |
材物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卢嘉敏 |
金属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高邦帅 |
金属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 李秀珍 |
复材所研究生党支部 | 曾钒毓、田雨竹、洪彦棋 |
高温合金研究生党支部 | 田嘉懿、唐俊文 |
电镜中心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李润德 |
电镜中心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郭志敏 |
本科生第一支党部 | 丁宁、姚欣宜、杨未未、王浩冬、程子桐、许诺妍、孙玉腾、蒋策、丁文、邱天、李卓骋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吴凯原、毛家杰、谢昕霖、程品、金宇轩、缪欣苡、施懿洋、沈曼绮、徐义傲、陈炫孜、谭照杨、苟璟波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6月10日-6月16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