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工作规定》(浙大发人〔2024〕38号)文件精神和人资处《关于做好2026年高级专家延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个人申报、民意测评,并经学院会议评审,拟同意下列高级专家的延聘申请,并报学校审批。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 延聘起始时间 |
韩高荣 | 2027.12至2032.11 |
杨辉 | 2027.9至2032.8 |
公示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0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科反映。
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87952290,邮箱:xiangtt@zj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6月16日

